青岛海关所属黄岛海关关员在审核相关单证符合要求,确认企业申报货物属于不再需要实施预防性卫生处理的循环使用包装物后,5个集装箱的货物当场放行,企业立即将货物提离港口。
循环包装物单独或随同货物进出口,重复使用于进出口货物的包装和固定,在高价值生产原料进出口过程中应用较为普遍。与一次性包装物相比,循环包装物有利于降低企业成本,提高运输安全性,更有利于节能减排、 减少环境污染。
原先,像铁框架、铁制或塑料制托盘、开口的铁箱等循环使用包装物,因为本身是旧品,在进境报关时需将货物属性申报为“旧”,在货物入境前需要进行预防性卫生处理。“货物进境时,多要求一个流程,通关效率就可能受到影响,企业通关成本就有可能提高。”吴城说。
青岛海关聚焦企业群众关心的“关键小事”,进一步畅通关企沟通协调渠道,持续推进“关企面对面”活动,形成了“企业点题、海关答题、海关落实推动、企业评价效果”的闭环机制。
“在第二期‘关企面对面’活动中,有企业提出了‘循环包装用铁架排队熏蒸时间太长’的问题。”青岛海关卫生检疫处卫生监督科科长魏珊介绍说,通过在关区开展深入调研,梳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并开展专题风险评估,青岛海关对进境货物循环使用包装物申报要求进行调整,并于今年11月6日开始实施。
调整后,对用于承载非食品类货物的金属或塑料材质框架结构包装物(不包括易藏匿病媒生物的循环使用捆绑绳),在继续作为包装物使用期间,不属于需要实施卫生检疫管理的废旧物品种类范畴,在进境报关时货物属性可不申报为“旧”,免于实施预防性卫生处理。
“这次申报规则小调整,解决了我们一直关心的大问题,对我们可以说是又快、又省。”吴城介绍,“说‘快’,是因为不用实施预防性卫生处理,每批次货物可以节省通关时间约7到10个工作日;说‘省’,是因为每批次可以节省港杂、熏蒸等口岸相关费用近2000元。”
“申报要求调整,以一个‘小切口’,解决了企业群众最关心的‘关键小事’。为了让企业直达快享,我们筛选了符合政策条件的重点进出口企业,进行‘点对点’政策推送。”黄岛海关综合业务二处综合业务四科副科长宋广滨介绍,政策调整首日,该关就为21批次进境货物免于实施预防性卫生处理。